合肥市节能协会业务范围
(一)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能源(节能)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政策、方针,加强会员自律工作,协助政府做好节能管理工作。
(二)开展有关能源利用、节能管理、节能技术等专题调查研究,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、提出建议并协助制定有关发展规划、政策法规和各类标准。
(三)协助增强会员间和会员与其他方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,代表会员向政府反映情况,提出要求及建议。
(四)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有关节能信息和技术进展资料,适时编辑出版有关刊物;协助会员单位培训有关节能技术、管理人才。
(五)协助会员(用能)单位开展节能规划、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、融资、改造、运行、管理等服务。
(六)接受有关组织委托的能源科技课题论证、评估、科技成果鉴定;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管理、技术、产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。
(七)对企业及会员单位的节能改造和管理成果进行总结交流、组织推广;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优秀节能产品进行评估和推荐;组织推广节能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和新产品。
(八)积极发展与国内、省内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的关系与合作,组织开展有关节能管理、节能技术、节能产品的交流与合作;协助会员单位引进先进节能技术,积极支持合肥市优秀节能产品和技术走向国内外市场。
(九)定期开展评比、总结工作,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应报合肥市民政局核准备案方可开展。
(十)加强本会与其它有关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,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的事项,开展有益于本会和会员发展的其他活动。